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上级综治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及综合治理考核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各二级学院、部门。校企合作单位纳入承办二级学院考核,创业园纳入团委、创业学院考核,公共实训基地纳入专业建设指导处考核。

二、考核内容与计算方法

1.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参照《abty·(集团)科技公司“平安校园” 建设及综合治理考核细则》(附件一),对2021年度单位综合治理量化考核指标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评,并提供佐证材料,对加分项目进行申报,并提供佐证材料。

2.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12月24日前完成自评表(附件二)和上交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电子稿建议选择PDF、图片、Word文件,以钉钉方式发送至保卫处(钱立),纸质佐证材料盖章后交至行政楼106办公室。

3.综治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加分项目进行审议并提出加分建议,报学校综治委审定。  

三、考核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20日



abty·(集团)科技公司综治办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