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的有效作用,根据《abty·(集团)科技公司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学校将进行学术委员会换届,产生第三届学术委员会。现就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组成
学术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不低于15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学术委员会实行任期制,委员每届任期四年,最长可连任2届;校学术委员会每次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数的2/3;因中层干部调整所造成的委员连任不计作在内。
二、学术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专业的教授和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组成。学术委员会委员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具有全局观念和履职能力,热心参与校学术委员会的有关活动;
(四)在编在岗,身体健康。
三、学术委员候选人申报推荐
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产生采取学院(部门)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一)组织推荐:各学院(部门)学术决策机构或机关党委根据政治表现、科研业绩、学术地位等情况推荐1–3名候选人;
(二)个人自荐:未列入学院(部门)学术决策机构或机关党委推荐候选人中的教授和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根据条件直接提出申请。
候选人经校长办公会根据学校工作和发展需要进行审议后,由党委会审定通过。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后由校长聘任。
经组织推荐的候选人请填写附件1,经个人自荐的候选人请填写附件2,并于12月3日前将表格上交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发展研究中心)徐榕霞处(电子稿请发至钉钉,纸质稿一式两份请交到行政楼504)。
附件:
1.abty·(集团)科技公司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abty·(集团)科技公司学术委员会委员自荐表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