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41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提升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杭委人办〔2019〕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培养类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为保证推荐人选质量,本次选拔推荐工作实行推荐指标控制,2021年我校推荐总数为20人,其中第一、二层次推荐数为10人。

二、选拔推荐条件

(一)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的精神,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

2.在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2020年10月1日前入职的);

3.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二)第一层次人员

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后经历,理论基础深厚,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了解本学科本专业前沿领域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科研、技术创新能力和团队核心带动作用。

(三)第二层次人员

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本专业前沿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科研、技术创新能力和团队核心带动作用。

(四)第三层次人员

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是单位的技术骨干。

三、选拔推荐重点和要求

选拔推荐对象主要为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科学工程技术、经济金融管理、文化艺术、教育卫生等领域人才。注重围绕我市数字经济、新制造业、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重点推荐我市大企业、大平台中的优秀青年人员;承担市级以上重大项目、课题的核心研究人员;在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人员;在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做出突出业绩的青年科技人员。在选拔推荐中,要重点关注出站留(来)杭博士后人员,以及有海外知名高校留学经历的海归人才。

已入选杭州万人计划其他类人才,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选拔范围。

四、推荐程序

(一)各分院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人选,报学校人事处。

(二)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及第一、二层次推荐人选排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三)市人力社保局对第一、二层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选名单。

(四)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分院于11月5日前完成审核推荐流程,并由分院工作联系人统一汇总,报送以下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一份交至人事处楼韵佳:

(一)综合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选情况、选拔推荐程序、部门审议,以及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师德师风鉴定意见,加盖所在分院、部门公章。

(二)市特支计划人选汇总表。

(三)市特支计划人选推荐表。

六、其他说明

学校确定推荐人后,后续将进行网上在线填报申报表,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