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我校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我校将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对2021级全体新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教育厅。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周期

10月11日至10月22日完成测试、数据分析、普测报告、重点访谈等相关工作。

二、普测对象

2021级全体新生(含留级、复学等)

三、普测方式

采用北京瑞格移动心理测评系统(V3.0)进行手机端测试

四、普测量表

《大学生人格健康调查表》(UPI)及《SCL-90症状自陈量表》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普查要求,精心安排,严格有序地组织新生进行测试,全覆盖到2021级每位新生。

(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为所在分院总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主试人员,分院心理辅导站站长负责测试前指导语、施测过程、操作方法的宣读与解析指导。

(三)重点访谈工作中,请各二级学院协调组织好访谈工作所需的时间、场地和人员安排工作。

(四)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测试时间内参加测试者,请各二级学院在测试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把学生信息及时报到心理中心,以及时补测。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校心理中心:郭芳  56700092  15990002568

                                                     学工部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