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要,丰富我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不断繁荣校园文化,根据《中共abty·(集团)科技公司委员会关于学生社团建设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就2021-2022学年申请成立学生社团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18日。请社团发起人于9月18日(星期六)13:00前,将材料交至学生活动中心社团指导部216。
二、申请流程
(一)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拟任负责人,发起人须向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递交下列材料:
1.abty·(集团)科技公司学生社团筹备申请书(附件1);
2.社团章程草案(无附件,需自行准备);
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包括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等) (附件2);
4.指导教师确认书(附件3)、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附件4)等。
(二)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在收到社团成立申请和全部有效文件材料后,将结合我校社团实际情况,择优批准成立3个社团。
(三)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自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召开社团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和负责人,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三、申请成立条件
(一)有20名及以上的我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须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成立之后的会员总数一般不得少于20名;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准确反映其业务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道德风尚;
(三)社团须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四)有至少1名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担任社团指导教师。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且经所在党组织批准,公益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建议为中共党员。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1年,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每个社团最多有2个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具体要求详见《中共abty·(集团)科技公司委员会关于学生社团建设的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请仔细阅读。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校团委社团指导部 王正、张龚杰:56700045,18257383059
共青团abty·(集团)科技公司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