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为了美化校园环境,规范停车秩序,保护校园公共停车资源,现决定开展校园废弃电动车与自行车进行专项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弃电动车、自行车认定标准

车身残破、落满灰尘、车胎无气、锈迹斑斑且长期无人使用的电动车、自行车。

二、清理废弃电动车、自行车的范围

(一)教学区及生活区、食堂等车辆密集存放区域集中圈定公示的车辆;

(二)锁在教学区及生活区电线杆、路灯杆、护栏、指示牌、停车位等公共设施上的车辆;

(三)丢弃在教学区及生活区绿化带、消防通道、主要干道、以及明显有损校容的车辆;

三、拟清理的废弃电动车、自行车存放地点

拟清理的废弃电动车、自行车将会被移至指定地点统一存放,并张贴明显标识进行公示。公示点在各楼栋附近停车位或空地。

四、具体时间安排

196日—912日:请车主将电动车、自行车有序停放。

2913—924日:保卫处联合后勤服务中心分批将拟清理电动车、自行车集中进行堆放,张贴明显标识。

3925—930日:认领被误清理的电动车、自行车。

特别说明:为给新生创造良好环境,含晖苑青年公寓西侧堆放的废弃电动车、自行车,请车主于99日下午17时前认领,无人认领的将视为无主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

五、被误清理电动车、自行车的认领方法

若有电动车、自行车被误清理,请车主于930日前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和车辆有效证明,到学校南门或含晖苑大门保卫处岗亭认领。在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的废弃电动车、自行车在公示期结束后将进行集中处理。

六、联系方式

对清理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联系保卫处综治科,电话56700051

此次清理工作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保卫处

 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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