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五届“杭州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教职工自主申报,校工会初步遴选,学校党委同意,并经学校“双代会”团长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王赟、孙建军、何连军、陈楚、谢联恒五位教师(按姓氏笔画为序)作为“杭州工匠”推荐人选。

学校教职工刘明杰于2019年11月获得第十五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决赛钳工赛项第1名,并于2020年7月1日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且工作至今。根据第十五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决赛激励政策,对于振兴杯比赛中“获各职业(工种)前5名(组)的选手,与杭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工作满一年的,符合条件的,授予杭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和“获各职业(工种)前3名(组)的选手,对符合条件的,并与杭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工作满一年的,优先推荐‘杭州工匠’”,决定刘明杰为杭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和“杭州工匠”推荐人选。

现将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7月3日—7月7日(共5天)。

凡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纪委办或校工会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诬告诽谤。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571-56700017(纪委办),0571-56231656(校工会)


校工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