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公告已经发布(见http://www.nopss.gov.cn/n1/2021/0428/c431030-32090900.html)。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我校受理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7月1日。请各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及时将符合要求的纸质和电子材料(发送到714911140@qq.com)提交到科研处。
2、本次申报继续采用纸质申报。申报时需提交8份《项目申请书》和7份成果书稿,其他所涉材料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申报公告准备,《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稿、申报人所涉电子材料,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夹。所有材料请勿直接报全国社科工作办。
3、由具有推荐资格的出版社推荐申报以及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由博士授予权单位推荐申报的,其申报材料也由申请人经科研处向省社科办(或单列学科管理部门)统一提交。
4、单列学科申报材料由学校直接报全国单列学科规划办(省级单列学科管理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科研处
2021.5.6
附件: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项目小类 |
申请书 |
书稿 |
其他材料 |
重点、一般项目 |
7(1份原件之外可复印) |
6 |
由具有推荐资格出版社推荐申报的,由出版社填写推荐意见 |
基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答辩的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的申报成果,提供原博士论文(报告)1份和修改说明1份 |
≥60万字以上书稿,提交成果概要6份 |
往年申报过本类项目但未获得立项的,提交修改完善说明1份 |
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论文完成日期为2018年6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7(1份原件之外可复印) |
6 |
由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填写推荐申报意见 |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
查重报告(纸质只需打印第一页) |
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稿(个人填写本人的1条信息,单位汇总后上报) |
包含以上所涉材料的电子稿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原文件为复印件或其他存档材料无电子稿的,可为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