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2021年度一次性住房补贴申请,事宜如下:
一、一次性住房补贴的申请
(一)申请人为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且未享受过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在编职工;
(二)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根据申请人状况按下述要求选择提供)
1.《杭州市市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书(附件)
4.申请人或配偶1994年后从外地城镇居民户口迁入的,若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当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房改及住房补贴情况证明原件;申请人或其配偶现为外地城镇居民户口的,需提供当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房改及住房补贴情况证明原件。
5.申请人或配偶为农村户口、农转非、农转居(出生时为农村户口),需提供当地国土部门出具的《批地建房份额证明》原件(附件);如有拆迁安置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或《集体所有土地征迁安置情况证明》。
6.申请人有职务的提供任职文件复印件;有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单位聘书复印件或聘用证明原件;离退休干部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
7.申请人或配偶现在或曾在铁路部门工作的,需提供铁路房改部门出具的房改及住房补贴情况证明原件。
8.申请人及配偶系部队转业的,需提供《军队转业干部住房需求情况表》复印件或提供《部队住房及住房补贴情况证明》原件;若为义务兵的,提供退伍证复印件;申请人配偶系现役军人的,需提供《部队住房及住房补贴情况证明》原件。
9.申请人或配偶有承租公房的需提供公房租赁证复印件(单位自管房的可以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有扩面的,提供扩面协议及扩面发票或收据、资金结算单复印件。.
10.若申请人或配偶已死亡,则申请表申请人或配偶签字栏由代办人签字,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证明与申请人关系)。
11.本人或配偶曾经或现在在省级单位工作的需提供省直房改办开具的联系单或证明(原已在省直单位申请过住房补贴的,现调动到市或区工作的,在市或区须重新办理住房补贴申请)。
12.市房改办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职称(职务)晋升增补一次性住房补贴的申请
(一)申请人为2020年度职称(职务)晋升及以前年度职称(职务)晋升而未申报增补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在编职工。
(二)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
1.职称(职务)证书复印件(或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2.有效期内单位聘任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调整住房补贴的报告(附件)
三、申请时间:3月17日—3月31日
联系人:王晓岚(行政楼201室);电话: 56700243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