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教育局党委《中共杭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实施“党建双强”工程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2021年度“最强党支部”、“最强领头雁”季度之星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各在职党总支、党支部及在职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

二、评选名额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校每季度向市教育局党委报送推荐“最强党支部”、“最强领头雁”季度之星各2个。

三、评选方法

1.支部推荐。各二级党组织每季度结合工作实际表现和内部推荐情况,向学校推荐“最强党支部”季度之星、“最强领头雁”季度之星,于每季度末月(3月、6月、9月、12月)1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2.组织评选。党委组织部根据各支部申报材料,结合本季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参与活动及服务情况,综合考虑提出建议名单,报党委领导审批同意后,确定季度之星推荐名单,于该月25日前报教育局党委。季度之星推荐名单在党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3.结果运用。获全市、教育局党委季度之星、年度之星的党组织将在党建年度工作考核中获相应加分。“党建双强双优”评选结果还将作为党支部星级评定、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和“两优一先”评选等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最强党支部”、“最强领头雁”先进事迹、优秀工作经验等将适时给予宣传展示。

四、有关要求

“党建双强”季度之星评选工作,是推动我校党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是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好创建活动,形成争先创优、比学赶超浓郁氛围,切实把创建过程变成宣传激励先进、促进学优看齐的过程。

 

附件:1.“最强党支部”季度之星推荐和审批表

      2.“最强领头雁”季度之星推荐和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