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关于杭州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杭医保[2020]68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1月1日起,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现将相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1.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原已参加子女统筹且不满18周岁的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转换为参加我市少儿医保。 报销比例按少儿医保执行(具体见附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医保政策问答》)。
2. 原已参加子女统筹且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参加大学生医保等相关保险(具体见附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医保政策问答》)。
3. 符合我市少儿医保参保条件且已按规定参保缴费的职工子女,可享受单位医疗补助。具体待学校制定后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4. 新增的符合我市少儿医保参保条件的职工子女请按原子女统筹办理流程继续办理(临时措施),相关流程完结后至校卫生所填写《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登记表(少儿医保)》,然后至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本单位职工与其子女的关系绑定登记手续和少儿医保,亦可在网上办理少儿医保后再实行绑定(具体见附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医保政策问答》)。
请各位教职工及时缴纳女子少儿医保费用,如有疑问请拨打校卫生所电话:56700120,联系人:费伟强。
公共事务管理处、人事处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一:《关于杭州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
附件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医保政策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