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建设,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党支部书记

二、述职方式

(一)学校党委将召开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专题述职会议,在书面述职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述职。

(二)各党总支组织召开所属党支部书记述职,述职方案报组织部备案。

三、述职内容

(一)二级党组织负责人

1.书面述职。主要内容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加强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校党委重点工作,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统战、群团工作等方面,要求突出重点、特色和成效(字数2000字以内)。

2.现场述职。二级党组织书记从履行党组织工作职责、完成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统战、群团工作、特色与亮点等六个方面进行述职,每人述职不超过8分钟。

(二)党支部书记述职。党支部书记要结合星级支部建设、履职情况、支部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述职。

四、其他事项

1.学校对测评结果排名前70%的二级党组织进行公布。测评结果由校党委领导测评分(占20%)与党代表测评分(占80%)综合计算。新成立的机关党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公共基础部直属党支部、后勤服务中心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直属党支部、离退休党总支参加述职测评,不排名。

2.二级党组织书记书面述职报告请于2021年1月4日下午4点前报党委组织部。

3.二级党组织书记专题述职会议于2021年1月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人员: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党代表,各二级党组织参加测评打分人数为三人,参加人员名单2021年1月4日下午4点前报党委组织部。

4.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由各党总支自行安排,一般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要与星级支部评定工作做好结合,述职工作总结、述职测评结果、星级评定结果等材料于2021年1月7日前报组织部。

联系人:王英杰,联系电话:56700012。


附件:学校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表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