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提升学生诗歌朗诵水平,展示青春活力,营造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以“爱国、爱校、爱家”为主题的诗歌朗诵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校团委
承办:校中特会
协办:各二级分院
二、比赛内容和形式参考
1.内容为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家乡、热爱校园、热爱生活的诗歌或散文诗,倡导结合实际的原创作品,原创作品予以适当加分。
2.形式可多样,可以是独诵、双人朗诵或集体朗诵,可适当配音乐、视频和表演,形式尽量多样化,但要突出朗诵,倡导脱稿朗诵。每个节目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
3.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并富有感情色彩及丰富的肢体语言。
三、活动相关事项
1.参加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2.决赛时间:10月28日下午14:30
3.比赛地点: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4.奖项设置: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院赛(9月28日-10月20日)。各二级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部署,举行院赛并推荐作品参加校赛。
2.决赛(暂定10月28日)。校团委将于10月28日组织校级决赛。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3—5分钟内,如果超时或不足,评委将适当扣分。
2.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中途不变更顺序,请所有参赛选手于10月28日下午14:00分到比赛现场抽签。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按时参加抽签、比赛。
3.每个二级学院可上报1-3个节目。
请各二级分院于10月21日前将参赛节目汇总表(附件)、参赛作品以及背景音乐、视频等电子稿以分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2210255672@qq.com,未尽事宜,联系校团委孙丹霞,联系电话:56700049。
附件:二级学院节目汇总表
校团委
2015年9月25日
附件:
参赛节目汇总表
二级学院名称:
作品名称 |
是否原创 |
自荐串场词 |
参赛者 |
联系方式 |
是否有背景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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