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党总支: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中组发〔2001〕2号)、《杭职院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杭职院党〔2014〕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试用期满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现将本次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核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各相关党总支配合。
二、考核对象:
副处级干部:江平、王飞、龙艳
三、考核时间:2015年6月
四、考核程序:按个人总结、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听取意见、组织考察、确定等次等环节进行。
五、考核要求:请试用期满的干部,认真填写《abty·(集团)科技公司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并签名, 于6月3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交党委组织部。述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在一年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即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情况,重点是本人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
六、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报党委审定后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由党委审定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为保证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客观、真实,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的程序进行考核。校纪委和党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接待教职工对干部考核的来信、来电、来访。校纪委电话:56700016;党委组织部电话:56700010;电子信箱:zzb@hzvtc.edu.cn。
附件1:abty·(集团)科技公司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
附件2:试用期满处级干部考核流程及要求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