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确保寒假及前后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经学校同意,现将2015年寒假及前后学校主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前后安排
1.学生:老生1月17日开始放假,新生1月24日开始放假(以完成教学任务为前提,各二级学院可适当调整)。3月6日报到注册(3月6、7日两天补考),3月9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1月19日至1月23日全体教职工坐班,1月26日开始放假。3月6日(正月十六/星期五)开始上班,3月9日至3月13日全体教职工坐班。
二、假期前后主要工作安排
1.做好总结和教育教学质量分析。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年初工作计划认真自查,全面做好全年工作总结,为科学、有序地谋划、开展新一年工作打好基础。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业水平测评和综合素质评价,抓好毕业生就业回访调查,深入全面做好教学质量分析,及时反馈调控。
2.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教学任务。在专业建设指导处统筹安排下,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安排落实好新学期的教学任务,并根据教学、科研等实际需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正常开学。全体教师要利用假期做好下学期备课及教学相关准备工作,主动下企业锻炼,认真开展技术研发工作,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研发能力。
3.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在放假前务必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每一位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离校返家路上的安全及注意事项,强化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注意防抢、防盗、防诈骗;要提醒学生回家、外出、旅游时注意乘车安全;要引导和组织学生在假期开展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和读书活动。
4.做好寒假期间留宿学生的管理工作。学生公寓寒假期间实行封楼(封楼时间为2014年1月25日上午10时,开楼时间为2014年2月27日上午10时)。寒假期间,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务必将自己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寝室内的东西收拾好锁进抽屉或柜内。公寓值班辅导员在本楼学生全部安全离校后,经所属二级学院批准后方可离校休假。
三、注意事项
1.强化防范意识,确保安全稳定。放假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形势、安全教育,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要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以防盗、防火、防灾害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和断电、断水、关闭门窗、粘贴封条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保卫处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消除消防、建筑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加强对校卫队人员的教育与管理,确保校园安全巡查24小时不缺位,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主动指导、监督各教学单位、各部门搞好防范工作,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2.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寒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坚持值班登记和交接班制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如有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党政办,并及时进行处置。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于1月20日(周二)下班前将值班安排以书面形式报党政办。
3.严格请假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中层干部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要严格请假制度,寒假期间如需离杭,中层正职干部须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中层副职干部须向本二级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各部门、各单位不得组织集体外出旅游。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