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认真做好2015年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防止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院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彻上级文件,排查安全稳定问题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寒假和春节期间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要对本部门再一次进行全面的分析排查,尤其要注重分析假期的维稳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隐患要及早研究和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矛盾积聚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确保学校的政治稳定。
二、落实安全自查,整改排除隐患
放假前,各教学部门、各单位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进行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检查,对实训室、电脑机房、仓库、书库、教工食堂、档案室等治安、消防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限期整改措施。
三、加强安全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各教学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师生放假离校前,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交通安全和各类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及时劝导学生不去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严禁学生以个人、社团等名义租、包车业务。提醒师生员工在参加各类大型活动、探亲访友等外出途中,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切实防止治安、交通和人身伤害等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四、重视防火安全,确保逐项落实。
1.严格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查处违章用电现象,放假后要切断饮水器、空调等电器电源,做到人离断电。
2.加强电器和电路安全检查。相关部门应在放假前后对校园内的电器线路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寒假期间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以保证及时维修和处置突发事件。
3.明火作业须经审批。校园内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不准违章焚烧废旧物资和其它废料。假期内需动用明火的,必须按《abty·(集团)科技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的规定程序审批,并报保卫处备案。
五、认真做好防盗安全工作。
1.各教学部门、各单位应在放假前,检查各楼的门窗是否关好上锁,尤其是教室、实训室等的气窗必须关好、扣牢,不留隐患。
2.各部门办公室内严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贵重物品可集中于有防盗措施的房间存放(并报保卫处备案),必要时可在门上贴上封条,以防被盗。
3.假期中教师或学生开展教学科研活动需要使用实训室、机房的,必须经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批准,并将使用者的姓名、房号、工作时间报送保卫处备查;同时,实训室钥匙要有专人负责,防止实训室物品丢失。
六、严格门卫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物资出门管理制度,假期原则上不准携带物资出门;确有需要的,必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并报保卫处备案。
2.校卫队对外来人员进出学校须严格把关照章办事,门卫须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
3.各类培训人员、项目施工人员、创业园入驻企业人员应凭证进校,并将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保卫处将在寒假期间进行督查。
七、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未经保卫部门批准,寒假期间外来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停放,禁止出租车进入校园。教职工的私家车进入校园应严格按15公里/小时限速行使。
八、加强对外来用工人员的管理。
1.相关用工部门要落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和守法教育。在寒假期间需留校上班及施工的,需凭证进校,并将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备案。住校的务工人员不得留宿其他人员。
2.用工部门要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协助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确保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
九、加强信息工作,保持联络畅通。
值班人员和校卫队队员必须恪尽职守,确保安全工作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校园110”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56700110。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