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通知,组织推荐2014年下半年省级“闪光言行之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名额:各党组织至多可推荐基层党支部、党员各1名;
2.推荐对象:推荐坚持高标准,推荐对象应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典型性。注重面向基层一线倾斜,注重与推进中心工作相结合,对践行“师生心目中的党员形象”、开展党建“结合点”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取得明显成效的予以重点推荐。
3.其他要求:推荐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分别填写《省级基层党组织“闪光言行之星”登记表》、《省级党员“闪光言行之星”登记表》(附后)。主要事迹材料不超过500字,同时附工作场景照片2张。
请各党组织认真组织,抓紧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并于
11月
20日
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材料报组织部。
联系人:郭捷,56700012,材料请发数字邮箱。
组织部
2014
年11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