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人事厅联合发《浙江省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以及市委组织部的有关文件要求,对我校处级领导干部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收缴范围:我校全体处级领导干部;
收缴证件种类:普通因私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
收缴期限:请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处级领导干部于2014年10月31日(周五)下午15:00前将所持证件交党委组织部统一保管。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相关通知和督促工作。
联系人:党委组织部贝锐 56700010,13588047753。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