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校外教学点 |
性质 |
续签/新增 |
1 |
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 |
公办 |
新增 |
2 |
浙北专修学校 |
公办 |
新增 |
3 |
平湖市职业中学 |
公办 |
新增 |
4 |
湖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
公办 |
新增 |
5 |
杭州第一技师学院 |
公办 |
续签 |
6 |
杭州轻工技师学院 |
公办 |
续签 |
7 |
绍兴市上虞区职业教育中心 |
公办 |
续签 |
8 |
建德市新安江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公办 |
续签 |
一、公示期:2023年1月12日至1月31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真实姓名,我们将严格为反映人保密。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单位:
abty·(集团)科技公司继教院,电话:0571-56700105;
abty·(集团)科技公司纪委办,电话:0571-56700017;
地址:杭州钱塘高教园学源街68号继教院3402室,邮编:310018。
abty·(集团)科技公司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