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在6号楼研习中心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审议通过《马克思主义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修订)》。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邹宏秋主持会议并讲话。
邹宏秋指出,本次修订马克思主义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为依据,遵循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体现激励导向,以绩效分配工作为杠杆,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推进学院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她希望,每一位教职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投身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质量发展、助力学校打赢“三大攻坚战”。
学院综合办主任陈积慧对《实施细则》修订情况作介绍说明。会议听取了与会教师关于《实施细则》的意见建议,经现场投票表决,顺利通过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