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激发教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质量,鼓励广大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提高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学校广大教师热爱教学、专心教学、乐于教学,争做“四有”好老师。根据《abty·(集团)科技公司“卓越教学奖”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杭职院〔20211号)(以下简称《评选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学校同意,现就做好2021年“卓越教学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卓越教学奖”评选面向长期在教书育人一线工作的教师,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卓越成就并深受学生喜欢、同行认可的优秀教师。

各教学单位,按照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工作。

二、申请条件

“卓越教学奖”申请条件按《评选管理办法》第二章执行,相关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830日。

三、申报评审程序

1.提名人选(930日前)。采用教学单位推荐、校级教学督导联名推荐、教师个人自荐等三种方式提名人选,并经所在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由所在教学单位向学校推荐报送。

2. 资格审查(108日—1015日)。相关职能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候选人材料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3.专家推荐(1015日—1130日)。评审专家组组织听课、材料评审等,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提出推荐人选。

4.组织评审推荐(121日—1230日)。采取现场述职、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会议评审,推荐获奖人选。

5.党委会审定、校内公示,发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评选管理办法》,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并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2.审核把关。各教学单位要按照《评选管理办法》规定,审核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情况,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3.材料报送。申报材料需由教学单位统一报送,同时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930日下午16:30。联系人:楼韵佳,联系电话:0571-56700024

 附件1:abty·(集团)科技公司“卓越教学奖”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abty·(集团)科技公司卓越教学奖候选人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专业建设指导处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