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党委会研究,对工作餐补贴发放方案做出如下调整,希各知照:
一、发放时间:
自2021年10月起,发放时间调整为每月20日。
二、发放标准:
1.自2021年1月起,在职人员的工作餐补贴标准调整为500元/月/人,新进教职工,按其报到时间,15日前报到发放当月发放500元,16日及以后报到的当月发放250元。
2.9月20日前,发放5-9月应发的2500元/人,9月底前补发1-4月差额400元/人。
3.因私出国、因请假时间长等原因当月不建奖人员不享受工作餐补贴。
三、其它说明:
明确自2021年10月1日起,离校、退休人员不能以现金形式提取饭卡内余额;卡片性质调整为学生卡后,卡内余额可继续消费。
人事处 财务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