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尊重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校教学和学生学习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abty·(集团)科技公司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对象与基本要求  

  1.凡符合学校《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情形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  

  2.根据省教育厅《意见》,普通高考和单招单考类专业学生不能互转,单招单考学生仅限在当年招生专业类别中转专业。  

  3.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限报一个转专业志愿。  

  二、转专业工作的时间安排与基本流程  

  (一)计划编制与信息发布  

  各二级学院依据现有的教学资源状况,于 201519日前 提出可接收计划(请填写附件1),报专业建设指导处审核。专业建设指导处审核后,通过校园网发布核定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指标。各二级学院要将本通知精神告知全体学生。  

  (二)申请、考核与审批  

1. 2015 1 月12 -23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含二年级降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向学籍所在二级学院教科办提交:  

1)《abty·(集团)科技公司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表格可在专业建设指导处网站下载);  

2)学生本人签名和学生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书一份;  

3)转专业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其中:成绩证明由二级学院教科办出具,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由二级学院教科办校验,其他证明材料按《管理办法》规定出具。  

  2. 3 月9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审核转专业申请条件,符合要求的,由二级学院负责人在《abty·(集团)科技公司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申请表、书面申请书、证明材料报送专业建设指导处。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将相关材料退回学生并说明原因。                                                                                  

  3. 3 月10 —12日:专业建设指导处复核汇总后,将申请材料分发至拟转入二级学院审核。对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核定指标数的专业,由各二级学院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提出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由二级学院负责人在《abty·(集团)科技公司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于 312将拟接收名单及《abty·(集团)科技公司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专业建设指导处审定。  

4. 3 月12 -13日:专业建设指导处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分管校长审批。不符合条件的,由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退回提交申请学院并说明理由。  

  (三)公示  

  对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在 316 320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学校发文正式同意转专业。  

  (四)办理转专业手续  

  获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在 324日前 到转出、转入学院教科办办理学籍手续。  

  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机会,学生继续在原专业学习。  

  三、做好转专业工作的要求  

  转专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确保按时告知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做好政策咨询工作,确保学生应有权利。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时间节点,确保使转专业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完成。        

 

附件:1.2014级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计划  

   2.abty·(集团)科技公司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专业建设指导处  

        2014 年12 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