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认定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也要参加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请符合要求的教师填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认定表(详见附件1),以便于统一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员范围:

有志于长期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时具备以下二项条件:

1.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兼任马克思主义理论、形势政策教育、法律基础、思想品德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课程教学的现任党务干部、共青团干部、学生辅导员、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部门中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

2.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时间与程序

1.本周三(2012613日)下午1600前将认定表一式二份(详见附表)交到学工部(联系人:陈嘉冰,联系电话:56700046)。

2.学工部签署意见后统一交人事处认定。

附表:abty·(集团)科技公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认定表